广州立法限过度包装 酒包装空隙率不超过45%
广州立法限过度包装 酒包装空隙率不超过45%
- 2013-8-5 9:41:49 -
7月8日,《广州市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管理办法》征求意见稿由广州市政府法制办发布,并公开征求公众意见。酒类的包装禁止使用木材、金属、纺织物,其包装空隙率不得超过45%,包装层数必须在2层或以下。此外,酒类包装成本总和不得超过商品销售价格的15%。
据了解,目前国家出台的一些技术标准中,明确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只有《GB23350-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-食品和化妆品》,其中也只有3项标准是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强制性标准:包装空隙率、包装层数、包装成本。
但据调研了解,这些标准在实际执法中也难以操作。
要对商品过度包装进行限制和管理,首先要明确哪些包装是属于过度包装。
征求意见稿是这样定义商品过度包装的:商品过度包装是指超出承载、保护、信息传递等适度的包装功能需求,包装的体积、结构、材料、成本、工艺超过必要程度的行为。
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包装工程系主任、教授张钦发认为,何为过度包装,必须要有一个合理的认证,这个认证工作应该委托行业协会来做。
征求意见稿规定,商品销售者应当保障消费者对商品包装的选择权。在本市范围内销售的商品,能够分开销售的,应当实行商品与包装物分开销售。在礼品销售领域,率先实行商品与包装物分开销售。
征求意见还规定,在本市范围内销售的商品,应当实行包装成本告知制度,商品生产者、销售者应当在商品的适当位置标明包装成本占整个商品价格的比例。
据了解,酒类的包装禁止使用木材、金属、纺织物。酒类的包装空隙率不得超过45%,包装层数必须在2层或以下。此外,酒类包装成本总和不得超过商品销售价格的15%。
文章来源《华夏酒报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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