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11日,根据《广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经广州市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,决定认定广州市俊涛贸易发展有限公司“俊涛”等102件商标为广州市著名商标(附件1)。
所谓著名商标是指具有较高市场声誉和商业价值,为相关公众所熟知,并依法被认定的注册商标,企业商标被认定为“著名商标”,对提升地方的综合竞争力,对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。
俊涛公司从2016年开始,所有属下门店已经升级招牌、统一VI形象工程的建设。
时光如梭,风雨同舟;一份耕耘,一份收获!俊涛人以矫健的身姿走过了风雨兼程的十八年,走过了同心同德的十八年,走过了跨越发展的十八年年。祝愿俊涛的“航船”一帆风顺,劈波斩浪,勇往直前,再创辉煌!
附件1: